【就业政策】毕业生改派相关程序及规定
2015-10-08 16:40     (阅览数: )

一. 改派办理程序

毕业生提交改派材料至校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批统一办理改派

二. 改派材料的内容

改派的几种情况和所需的材料如下:

 从原籍改派到新单位:

原报到证原件

新单位的协议书或接收函(如果新签约的单位是私企,将学生的档案托管在人才中心,接收函或协议书上也需要加盖该人才中心的公章)

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陕西省高校毕业生改派(补办)申请表”并在学院签字盖章

 从原单位改派到新单位

原报到证原件

原单位出示的解约函或离职证明

新单位的协议书或接收函(如果新签约的单位是私企,将学生的档案托管在人才中心,接收函或协议书上也需要加盖该人才中心的公章)

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陕西省高校毕业生改派(补办)申请表”并在学院签字盖章

 从原单位改派回原籍

原报到证原件

原单位出示的解约函或离职证明

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陕西省高校毕业生改派(补办)申请表”并在学院签字盖章

改派材料须由本人交至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109室。如果本人不便来校办理手续,可提供委托书(本人签名)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

三. 户籍和档案的处理

1. 改派后需重新办理户口的毕业生,如尚未在原单位落户的,可持原来的户口迁移证、本人新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到离校前户口所在派出所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已经在原单位落户的,可持新报到证和单位证明到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 改派后,档案可由原档案保管单位转至新单位。

四. 有关改派的相关规定

1.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规定,派回原籍且没有签订工作单位的学生,改派期限是三年;派至用人单位的学生,改派期限是两年,逾期不能办理。

2. 每个毕业生只能办理一次改派。

3. 改派时间:当年91日至次年530 

五. 联系方式

校就业指导中心:029-82312233   档案室:029-82312393  户籍室:029-8231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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